毫的惊慌。
那双深邃的眼眸,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满脸狂热、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下属。
良久。
许元缓缓地抬起手,重重地拍在了方云世的肩膀上。
“云世。”
许元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足以穿透人心的力量。
“你还记不记得,我当初是在哪里遇到你的?”
方云世整个人猛地一颤。
眼中那燃烧的疯狂火焰,像是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瞬间黯淡了几分。
他的嘴唇翕动了几下,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许元的这个问题,像是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他记忆深处的闸门。
他还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
那是几年前的冬天,大雪封路,寒风如刀。
他,方云世,曾经也是一个饱读诗书,自命不凡的士子。
可是,因为家乡在边境,遭遇了突厥的洗劫之后,他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他一路从北疆逃难到这片不毛之地,昔日的锦衣玉袍,早已变成了满是破洞的肮脏烂布。
手中的笔,换成了讨饭的破碗。
为了一个发了霉的馒头,他可以和野狗抢食,可以跪在地上学狗叫。
尊严?
气节?
那些东西,在活下去的欲望面前,一文不值。
他以为自己会死。
死在那个冬天的某个角落,尸体被野狗啃食,最后化作一堆无人问津的枯骨。
直到,他遇到了许元。
那个时候的许元,比现在还要年轻,刚刚上任长田县令,身边只跟着寥寥数人。
他看到了蜷缩在墙角,已经饿得神志不清的自己。
他没有嫌弃自己身上的污秽与恶臭。
他只是下马,将一件温暖的裘皮大氅披在了自己的身上,又递过来一个滚烫的肉饼。
在得知自己是读书人之后,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想不想……用你这脑子里的学问,换一个能让所有人都吃饱饭的天下?”
就是那一天。
就是那一句话。
他,方云世,这条命,就再也不属于自己了。
是眼前这个男人,将他这个连户籍都快没了的流民,破格提拔为长田县的县丞,委以重任。
也是他,带着自己,一步一步,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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