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人大多年事已高,口述记忆碎片化,且有所顾忌,需反复核实和交叉印证)。
综合多方零散信息,拼凑出的事件轮廓大致如下:
1984年夏,王桂芝在县医院生下第二个女儿(即韩丽梅)。当时家里已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即韩丽梅的“姐姐”?但张家目前无此女,存疑),丈夫张铁柱在工地摔伤腰,失去劳动能力,家庭陷入极度贫困。计划生育风声紧,超生要面临巨额罚款。
据一位当年与王家稍有来往的远房表亲(现年八十余岁)回忆:“桂芝那时快愁死了,男人瘫了,大闺女还小,这又生个丫头片子……家里连下锅的米都没了。她跟我娘哭,说想把小的送人,找个好人家,给孩子条活路,也给家里减张吃饭的嘴……我娘还劝她,说闺女也是心头肉……但她好像铁了心。”
另一位当年住在同村的老人(已搬离)含糊提及:“好像后来真送走了……听说是个外地来的、不能生养的夫妇抱走的,给了点钱,不多,就当营养费……这事他们家人都不提,当没发生过。”
报告谨慎地推断:结合时间、家庭境况、出生记录和户籍变动,韩丽梅(当时的“张小花”)在出生后不久,被父母送养的可能性极高。抱养方情况不明,但“外地”、“不能生养”、“给了一点钱”这些特征,与当年一些民间私下抱养的情况吻合。而大约一年半后,王桂芝再次生育(即真正的张艳红),为了隐瞒超生事实(或出于其他复杂心理),可能使用了被送走姐姐的出生日期为其登记,并将“张小花”的户籍注销。这解释了为何张艳红的出生日期与韩丽梅被推算的出生日期一致,也解释了户籍上的诡异变动。
第八章:关键知情人证言摘录。
除了退休护士和几位老人,报告还附上了一份相对清晰的证言——来自王桂芝已故母亲的妹妹,也就是张艳红的姨姥姥(现年七十五岁,住在邻县)。调查员以“寻亲”名义接触,老人比较健谈,透露了更多细节:
“桂芝命苦啊……第一个闺女(指韩丽梅)生下来就瘦小,她奶水不足,孩子老哭。她男人又伤了,家里揭不开锅。那时计划生育的人天天来,说要罚款,罚不起就要拉去结扎……她婆婆(张铁柱的母亲)重男轻女,整天骂她生不出儿子,是扫把星……后来她跟我说,实在没办法了,有个远房表姐介绍了一对南边的夫妻,说是结婚多年没孩子,想抱养个女孩,家里条件好,愿意给点钱……桂芝哭了好几天,最后还是点头了……孩子抱走那天,她没敢看,躲屋里哭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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