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了!就想把我们像叫花子一样打发掉!张艳红,你的心是黑的吗?!啊?!我跟你爹省吃俭用,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供你读书,是图你这三千五百块吗?!我们是图你有出息,能拉拔家里,能光宗耀祖,能让你哥,让你侄子,都过上好日子!这才是孝顺!这才是报答!你现在倒好,跟着这个黑心资本家,学了一套忘本的东西,就想用几张纸,几个臭钱,把生你养你的恩情都买断!你……你还不如当初一生下来就把你掐死!”
“养育之恩”,再一次被抬了出来,而且被赋予了更“崇高”的意义——拉拔全家,光宗耀祖。在张守业和李桂兰的逻辑里,女儿的“出息”,不是为了她自己的价值和幸福,而是为了整个家族,尤其是为了儿子的“好日子”。女儿的个人价值,必须依附于、服务于家族(实则是儿子)的利益,才是“有出息”,才是“孝顺”,才是“报恩”。
“艳红,你想想,” 张守业的声音又低沉下去,试图换上一种“推心置腹”的语气,但那语气里,依旧是根深蒂固的控制和索取,“你是老张家的人,你的根在张家。你现在是有本事了,但你一个人的本事,能叫本事吗?你得想着家里,想着你哥,想着强强。你哥是没你读的书多,没你有出息,但他才是老张家的根,是传承香火的人!你不帮他,谁帮他?你不管强强,谁管强强?难道看着你张家的根,在城里抬不起头,连个学都上不好,以后也像你哥一样没出息吗?”
“血浓于水啊,艳红!” 张守业重重地捶了一下自己的腿,老眼中竟然泛起了浑浊的泪光,不知是真情实感,还是表演,“打断骨头连着筋!外人再好,那也是外人!她能给你什么?给你钱?给你工作?她能给你血脉亲情吗?能给你祖宗坟前磕头烧香的香火吗?你跟着她,学这些六亲不认、忘恩负义的东西,你以后死了,有什么脸去见张家的列祖列宗?!你想让老张家,在你这一代绝了后路吗?!”
血缘,香火,祖宗,传承……这些更加宏大、更加沉重的词语被抛了出来,与“养育之恩”捆绑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更加密不透风的道德牢笼。在这个牢笼里,张艳红不是“张艳红”这个独立的个体,而是“张家的女儿”,她的存在价值,就是为“张家的根”——哥哥和侄子——服务,为“张家的香火”延续贡献力量。她的个人成就、她的独立财产、她的自我价值,在这个逻辑里,不仅是无关紧要的,甚至是有罪的,是“忘本”,是“背叛”,是会让“张家绝后”的罪孽。
这是两种价值观的激烈对撞,是两种文明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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