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十六分钟。其间,其工位台灯亮起。这与其账号显示‘在住所远程登录’的说法,存在根本性矛盾。她人就在办公室,但系统记录显示登录IP是家里。这强烈暗示,她可能使用了远程控制等技术手段,在办公室操作,但将网络连接伪装或跳转成了家庭IP。这构成了重大嫌疑点B,且与嫌疑点A在时间上高度重叠,矛盾无法合理解释。”
陈工在一旁补充道:“从技术角度,实现这种‘人在办公室,IP显示在家’的操作并不复杂。常用远程控制软件就能做到。这反过来也说明,她的行为是有预谋的、试图掩盖行踪的,而非临时起意或无意为之。”
“第五,个人设备的异常行为。” 李律师翻动报告,“同样在17号晚上23点05分左右,其个人手机有明确的拍摄行为记录,照片被删除,但元数据可恢复,显示为高分辨率拍摄。拍摄时间,恰好落在她身处办公室、且其账号访问核心文件的时间段内。我们有理由高度怀疑,拍摄对象就是其办公室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核心文件内容。这构成了重大嫌疑点C。”
刘薇插话道:“而且,在她离开办公室后不久,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她与兄长张建国有过长达二十多分钟的通话。这个时间点,紧接在异常访问、可疑拍摄行为之后。如果拍摄的内容是核心文件,那么这通电话的内容,就极为关键。”
“没错。” 李律师点头,“第六,后续的沟通与信息传递嫌疑。这通长时间通话,发生在所有异常行为之后,构成了完整行为链的最后一环——可能的‘信息传递’。虽然我们目前没有通话内容,但结合其兄张建国与竞争对手的关联,以及最终竞标结果的异常,这通电话的嫌疑被急剧放大。”
他放下笔,目光扫过众人:“将这六个环节串联起来:泄密动机(兄长压力)——> 异常技术访问(深夜远程登录查看核心文件)——> 矛盾物理行为(深夜潜入办公室,与‘远程登录’地点矛盾)——> 可疑个人操作(手机拍摄,时间与地点吻合)——> 敏感时间通话(与兄长长时间联系)——> 泄密结果(对手精准报价)。各位,这是一条逻辑连贯、时间紧密、且能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每一点单独看或许都有辩解空间,但环环相扣,指向同一个结论:张艳红,在本月17号深夜,利用职务便利,非正常接触并极有可能以拍摄方式获取了公司核心商业机密,随后通过其兄长张建国,泄露给了竞争对手‘风华国际’,直接导致我方在竞标中失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陈工补充了技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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