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神都洛阳的牡丹含苞待放。距离《永昌律》正式颁行天下,已过去近一年。朝堂之上,关于“德法之辨”的激烈争论似乎已尘埃落定,至少表面如此。州县之间,刊印精良的新律文本和各式告示,也早已通过驿传系统,覆盖了帝国的绝大部分郡县。然而,当李瑾微服行走在洛阳南市喧嚣的人群中,或是在偏殿翻阅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奏报、案卷时,他心中那份关于“法治”的炽热理想,正经历着严酷现实的淬炼,渐渐冷却、沉淀,化为一种更为复杂、也更为坚韧的认知。
过去数月,他采纳了狄仁杰的建议,也依从了自己内心的冲动,数次轻车简从,甚至布衣草履,在两京畿辅的几个州县暗中查访。他看到的东西,远比刘晏汇报的更为具体,也更为触目惊心。
在洛阳县衙旁的巷口,他亲见一个老农攥着皱巴巴的、按有新律要求有“官印”和“中人画押”的土地典当契约,却被胥吏以“印章模糊不清”、“中人不合新规”为由,拒之门外,老农跪地哭求,那胥吏只是不耐地挥手,直到老农从怀中摸出几枚油腻的铜钱悄悄塞过去,胥吏的脸色才稍霁,嘟囔着“下不为例”,将契约收下。那所谓的“新规”,不过是胥吏随口杜撰,只为索贿。
在长安西市,他听闻一起商贩纠纷。两个胡商因货物成色问题争执,本可按新律中相对明晰的“市易条例”和“契约规范”快速裁决,但负责市易的丞吏却故意拖延,暗示双方“表示诚意”,最终迫使急于交易的胡商忍痛“孝敬”,才得以“调解”了事。新律的条文,成了勒索的“依据”,而非保护的“屏障”。
在郑州,他偶遇一个试图按新程序申诉赋税不公的农户,那农户手中甚至有一份乡里“代书人”(实为略识字的落魄书生,并未取得正式凭照)帮忙写的、还算工整的诉状。然而,州衙的门子连接都不接,只嗤笑一声:“识得几个字,就学人告状?滚滚滚,莫挡了老爷们的道!”诉状被扔在地上,沾满泥污。那农户呆立半晌,默默捡起,佝偻着背离开了。他或许永远不会再尝试用“新法”保护自己。
更多的,是漠然。集市上,官府张贴的、配有简易图画的“新律要略”告示前,偶尔有人驻足,但大多只是看个热闹,识字者念上两句,周围人听听也就散了。对于绝大多数升斗小民而言,什么“契约精神”、“诉讼程序”、“平等保护”,远不如今天的米价、明日的天气来得实在。他们依然遵循着古老的习惯:有事找族长、找乡老;遇上官司,要么认命,要么倾家荡产去“打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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