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一人身披黑甲,面容冷峻,身后背着一把比普通刀剑要长出一大截的陌刀。他的目光越过围栏,精准地落在了那个正在泡脚的年轻人身上。
“将军,那就是您说的那个百夫长?”旁边的亲兵低声问道,“看着……有点不像个当兵的,倒像是个来踏青的公子哥。”
被称为将军的男人并没有立刻回答。
他看着那个在尸体旁边一脸享受地洗脚的年轻人,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块脸上,竟然罕见地浮现出了一丝玩味的神色。
“杀人时如恶鬼,享受时如贵胄。”
李牧之轻轻拍了拍腰间的刀柄,声音低沉而沙哑,像是两块磨刀石在摩擦。
“这种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生的枭雄。”
“那……要把他调进亲卫营吗?”亲兵问。
李牧之摇了摇头,勒转马头,黑色的披风在风雪中猎猎作响。
“不急。亲卫营太干净了,养不出狼。让他在这泥潭里再滚几天,我倒要看看,他这只爱干净的野狗,到底能咬死多少人。”
“驾!”
马蹄声起,两道身影很快消失在茫茫雪夜之中。
而在围栏里,正在闭目养神的江鼎,耳朵微微动了动。他并没有睁眼,只是手指轻轻在膝盖上敲打着节拍,心里默默念叨了一句:
“看来,那个大人物已经注意到咱们了。”
既然入了这个局,那就别想轻易退场。
江鼎把脚从瓦罐里拿出来,用那块唯一的干布仔细擦干,然后看着那双终于恢复了一点血色的脚,满意地点了点头。
明天,又是一场恶仗。
但他不在乎。只要今晚这脚洗舒服了,明天就算天塌下来,也有个好心情去给它顶回去。
这就是江鼎的道。
在这个操蛋的乱世里,唯有这点微不足道的讲究,证明他还活着,并且活得很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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