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笑,只是觉得,闺蜜之间定然是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才能成为闺蜜。
或是相同审美、或是相同口味。
今次了解到白老师的口味,便是为了今后追她的闺蜜而打下坚实基础。
不愧是我,心细如丝。这个闺蜜不让我追,还能让谁追?
陈博文得意的推了推眼镜。
一个本来在写作业的小孩哥拿着餐单快步走来,先点菜。
“我来点,行吧?”汤栗问。
“嗯。”
陈博文点头后,随意说道:“点一些白老师爱吃的。”
汤栗沉默了下,心里嘀咕。
那不就是我爱吃的嘛!
她跟柚子姐作为好闺闺,在品味上可是出奇的一致!
陈博文戳破餐具的塑封,拿过水壶,给自己的餐具烫了烫后,又对汤栗说:
“把碗筷给我。”
正拿着笔点餐的汤栗的抬头:“…喔、喔。”
她看着陈博文端着水壶倒水,又轻轻摇晃碗里的开水,再将勺子跟筷子都冲刷一遍。
汤栗本身是没有这种习惯,毕竟碗筷都是消过毒的。
但也见过不少人会这么做。
怎么说呢…
一般人刷碗筷就真的只是刷碗筷,可陈博士这一丝不苟的样儿,就连“倒”这个动作都那么行云又流水…
感觉自己不似在“刚哥也锅鸟”里。
而是去了什么高级餐厅,正在被很专业的店员服务…
陈博文没心思管汤栗略微变化的眼色,他只觉得有点憋的慌,便又顺手一逼:
“汤老师,你知道地锅鸡为什么叫地锅鸡吗?”
汤栗:…
这就像是问数学老师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
问英语老师Ok为什么翻译成“好”一样。
不就,天生如此吗?
看到汤栗不解的连续眨眼。
陈博文叹了口气——这就叫不专业。要是齐老师的话,肯定会来一句“难道陈老师知道”、或者是“陈老师知道这种知识有什么用”。
然后让自己顺理成章的讲出去。
汤栗这傻样儿,就让他的逼味儿略显寡淡了些。
“这跟黄淮地区的农耕生活息息相关…”
陈博文说,可说也没说爽,就被打断了。
“妈!”
“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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