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城里讨饭,饿得失了神,扑在你脚边啃你白嫩的脚,你嫌我脏,皱眉踢开我,却转头给了我一个白面馒头。”
话落,他好似陷入了回忆,目光幽幽掠过她穿着的米白色羊皮鞋鞋面,落在那白色丝袜包裹的莹白肌肤上。
手指刚要摩挲上她的鞋面,林语秋只觉有冰冷的蛇爬过脚面般,无端的恶心感袭来,一声惊呼无声卡在嗓子眼,猛地抬脚,用尽全身力气往他脸上踹去。
沈厉川却早有防备,手腕一翻,精准地攥住了她的脚踝。
林语秋猛的挣扎,却像是被藤蔓缠住,根本挣不脱,只听他低声笑了,那笑声里满是扭曲的快意。
下一秒,湿热的触感猝不及防落在她的脚背上。
是舌头。
他像条蛰伏多年的疯狗,贪婪地舔过她的脚背,甚至都不敢用力触碰那白色丝袜包裹的如玉肌肤。
林语秋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生理性的恶心涌上来,她几乎要吐出来:“你疯了!放开我啊!”
沈厉川却不肯松手,指尖还意犹未尽地蹭着她的脚踝,语气里的痴迷近乎癫狂:“我当时就想,做你的狗多好啊。”
“你让我咬谁就咬谁,让我舔你的脚,我就能把你鞋上的灰舔得干干净净,可你呢!”
“你不要我,眼里只有你那个未婚夫,连比我更弱小的丫头都能进你林家伺候你,我却连你们林家的门槛都不能踏进一步,凭什么?”
林语秋神色大惊,竟没想到幼年时还曾和这恶人有过纠葛。
她记得有一年是带回家一个进城讨饭的女孩,对方父母都饿死了,哥哥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她见女孩可怜,就把人带回家里店铺做帮工。
但她不记得,那时还有沈厉川。
沈厉川取出了她嘴里的毛巾,揭开了她眼上的黑布,凑近她耳边,语气带着癫狂,话语中却藏着一丝惶恐的执念:“给你两条路,要么,做我一夜新娘。”
“要么,送你去和你父兄劳改场团聚。”
“火车已经开走了,等你那丈夫找来,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你觉得姓周的那种眼高于顶的大院子弟,会要旁人睡过的女人?”
忽然,沈厉川想起什么,猛地探手过去,一把揪住林语秋的衣襟,却不小心蹦得一声脆响,拽下了那颗本该在饱满胸前的小珍珠纽扣。
沈厉川看着掌心那颗圆润的珍珠,再看着女人衣襟微敞露出的一小片雪白肌肤,整个人瞬间都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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