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嫂子可能觉得,咱们女人就在家围着锅台转,认字有啥用?但伟人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咱们只要识了字,有了文化,这腰杆子才能挺得更直,这半边天才能顶得更稳!”
台下一片安静,好些人的眼神都变了。
陈桂兰盯着黑板上那个“人”字,手里的铅笔捏得紧紧的。
重活一世,她原想着只要能赚钱,能把家里日子过红火就行。
认字?似乎没有必要,她也不是完全不认识,只是认识的字不全,若是加上认字认一半的部分,日常生活够用了。
上辈子也是这样的,所以这辈子她一直没有太注意这一块儿。
这次黑皮来信,让她意识到,这辈子她的舞台更大,光靠认字认一半来弥补,已经不够用了。
识字就变得重要了。
这辈子,她要做个明白人。
她学着老师的样子,在田字格里郑重地落下第一笔。
那只手常年握锄头、拿菜刀,指关节粗大,手掌全是老茧,捏着这细细的铅笔杆子,竟比拿几十斤重的大铁锅还费劲。
笔尖在纸上划过,稍微用大了点劲,铅笔芯“啪”一声断了。
陈桂兰也没懊恼,从兜里掏出把小刀,熟练地削好,接着写。
“人。”
她在心里默念着。
一撇是前世的悔,一捺是今生的路。这两笔架在一起,才撑起了她陈桂兰现在这个家。
旁边的李春花就没那么斯文了。
她握笔的姿势跟抓铲子似的,整个手掌都包着笔,眼珠子瞪得溜圆,嘴里还念念有词。
“这‘人’字咋这么难写?两条腿得岔开……哎呦,我这写得咋跟个圆规似的?”
李春花那一笔下去,力透纸背,下一页都能看出印子来。
陈桂兰瞅了一眼她那本子上歪歪扭扭的字,压低声音道:“手腕子放松,别死命摁。你当这是给鸭子打针呢?”
“嘿嘿,姐,我不习惯嘛。这玩意儿太轻了,手里没个分量。”李春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但也没放弃,在那田字格里跟那个“人”字死磕。
一堂课下来,陈桂兰的本子上已经工工整整写满了三页。虽然笔锋还显得稚嫩,但横平竖直,透着股认真劲儿。
她不仅记住了“人”、“口”、“手”,还特意举手问了小宋老师,“盐”字和“酱”字咋写。
小宋老师虽然惊讶,但还是在黑板上写了出来,还给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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