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报告(节选):
-死亡时间:2003年7月15日,22:00-23:00。
-死因:机械性窒息(枕头上检测到死者唾液和面部皮屑)。
-现场无打斗痕迹,门窗完好。
-死者指甲内无他人皮屑或纤维。
-床头柜上发现一张手写纸条,内容:“评分:0星(破坏家庭)”。
纸条物证照片:
沈心竹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张5寸照片。照片里的纸条摊在物证桌上,旁边放着比例尺。
纸条是普通的便签纸,蓝色横线,大小约7.5×10厘米。字是蓝色圆珠笔写的,字体工整,每个笔画都很清晰。
她放大照片,用手机拍下,导入图像处理软件。增强对比度后,能看到更多细节:
-笔迹压力均匀,每个笔画的起笔和收笔处都有轻微的顿笔。
-“0”字写得特别圆,几乎像用圆规画出来的。
-折叠痕迹:纸条被折叠了三次,折痕笔直,边缘对齐误差小于1毫米。
父亲在照片背面用红笔写了批注:
>凶手有强迫症或精密操作训练背景。可能是医生、工程师、钟表匠——或任何需要毫米级精度的工作。”
>
>“笔迹分析:书写者情绪平稳,无激动迹象。这不是激情犯罪,是‘执行’。
沈心竹继续往下翻。
询问笔录(林国栋,死者丈夫):
-案发当晚,林国栋称在公司加班(有同事证明)。
- 22:30左右回家,发现妻子已死,立即报警。
-情绪表现:悲伤但克制,未崩溃。
询问笔录(周蔓,死者小姑,后成为林国栋再婚对象):
-案发时在自家(与哥哥陆秉章同住)。
-称与嫂子关系“一般,但不坏”。
-提到周雅琴“可能在外面有人”。
父亲在这段旁边画了个问号,批注:
>“周蔓证词与邻居矛盾。邻居反映周蔓常与周雅琴争吵,曾听到‘你抢了我哥’之类的话。”
关键证人(林深,12岁,死者之子):
笔录只有短短三行:
-孩子称在房间睡觉,什么也没听到。
-情绪:沉默,眼神回避。
-身体检查:手臂有淤青,孩子称“摔的”。
父亲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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