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乐漫不经心地问。
现在的他,最不怕的就是谈钱。
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
“您先看,看完别打我。”
宁浩松开手,退后两步,摆出一副随时准备逃跑的防御姿态。
余乐狐疑地瞥了他一眼,抽出里面的演员表。
第一页。
包世宏——郭涛。
余乐点点头。
这选角没毛病,郭涛那张脸,天生就带着股子倒霉催的小人物气质,演个憋屈的保卫科科长正合适。
第二页。
道哥——刘华。
也没问题。
也没问题,原班人马。
余乐继续往下翻。
手指突然停住了。
第三页。
角色:国际大盗麦克。
拟邀演员:刘得华。
片酬:800万。
空气凝固了三秒。
余乐抬起头,看着缩在墙角的宁浩,表情有些精彩。
“你疯了?”
余乐指着那个名字。
“这是谁?刘得华?那个唱《忘情水》的刘得华?”
“对……就是那个天王刘得华。”
宁浩吞了口唾沫,声音有点虚。
“那个……老板,是这么回事。我那天喝多了,寻思着既然咱们预算充足,不如玩把大的。”
“我就把剧本给华仔的公司发了一份。本来没报希望,谁知道……”
宁浩猛地一拍大腿,脸上露出一种中了彩票的狂喜。
“谁知道他居然回信了!说他对这个剧本很感兴趣!这个角色,他说很有挑战性!”
“但是……人家毕竟是天王,这片酬……”
宁浩小心翼翼地伸出八根手指。
“八百万。这已经是友情价了。”
余乐盯着那张纸。
脑子里飞快地转着。
前世,《疯狂的石头》是刘得华投资的“亚洲新星导”计划里的项目,宁浩拿着刘得华给的300万,拍出了这部神作。
这一世,因为自己的介入,蝴蝶翅膀扇动了。
自己成了投资人。
而刘得华,竟然成了这部戏的演员?
让一个在红馆开演唱会的天王,去演一个被奸商坑得只剩裤衩、最后还被下水道井盖卡住的倒霉杀手?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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