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家的傻儿子!
沈禾月心里对这位公子哥下了个定义。
可乐对这年轻小伙的吸引力,还真是从古至今的强啊!
“客官,每天一杯不能贪多哦!”沈禾月微笑说道,“客官再试一试这小糕点。”
“这是何物?闻着是面点,但这手感好像同市面上的面点不一样。”
“独门食材,这叫餐包。”沈禾月说道,这是她以前当早饭吃的早餐包,囤货的时候,也买了几箱。
孙耀祖尝试着吃了一下,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入口不算太惊艳,这餐包松软,香甜,同他以往吃过的所有糕点全不一样。
再嚼了几口,一个餐包就尽数下肚了,中间似乎有甜酱,待他想要回味,已经吃完了。
“此餐包如同馒头一样松软,但是又比面头口感绵密,香甜,还带着一股奶香。掌柜的,这东西不便宜吧!”
寻常人家,哪能用牛奶加到面粉里面去揉搓呢?孙耀祖看沈禾月的眼神,带着试探。
“你是本店开张的第一个客人,送你的。”
“那怎么好意思。”孙耀祖拿出了一两碎银。
“客官,小店小本经营,童叟无欺,我可没有零钱给你找的。”沈禾月提醒道。
“无碍,你的食材奇特,口感甚佳,值得。”
既然客人这么大方,她还有什么不好意思收的呢?
一两银子到手,沈禾月看对方也没有起身的样子,明知故问道:
“客官怎么称呼?可是为了那琉璃碗?”
“我叫孙耀祖,是这个铺子的东家。”孙耀祖神色认真,“掌柜的,你这小饭馆,另辟奇径,巧思妙想,我有预想,你会成功的。”
这话说的真好听啊,沈禾月就在孙耀祖的对面坐了下来。
“哎,若非家门不幸,我这个年纪了,又怎么自己开个饭馆做营生啊!”沈禾月叹息道,“那琉璃碗,以前家里多的是,现在也就那么一个作为念想了。”
“孙公子,你是我第一个食客,哎,相逢就是有缘,如果你诚心要的话,那我就忍痛割爱卖了吧。”
“我家中还有三儿一女,他们过惯了富贵日子,都得靠我这老妇出来营生……”
沈禾月说着抬袖抹了抹眼角,虽然并没有泪。
“一百两,我出一百两买那个琉璃碗。”孙耀祖坚定道,想要杀价的打算已经没有了。
一百两就一百两吧,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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