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手断脚的,生了烂疮没人敢靠近的,得了痨病喘不上气的,老得走不动路的。”许清欢一字一顿,“那种在流民堆里都被人嫌弃,只能等死的人。我要那种人。”
李胜打了个寒颤。
大小姐这是要组建一支“厉鬼军”啊。
“给他们发衣服。”许清欢走到书案前,提笔在一张宣纸上画了个圈,“黄色的号服。胸口画个圈,背上写个‘夜香’。每个人发一把大粪勺,一个木桶。”
她把笔一扔,墨汁溅在纸上,黑得刺眼。
“告诉他们,从今天起,他们就是许家的‘夜香司’。这全城的屎尿屁,都归他们管。谁敢随地大小便,不用客气,直接拿粪勺往脸上招呼。我有许家给他们撑腰,我看谁敢还手。”
许清欢说完,感觉心里那口郁气彻底散了。
想想看,全城的体面人,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读书人、商贾、甚至是官吏,内急的时候不得不向一群浑身恶臭、残肢断臂的废人低头,乖乖掏出一文钱买个方便。
那种屈辱感。那种恨意。
这次要是还不被骂成千古奸臣,她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去办。”许清欢挥手。
李胜捧着那张画着圈的纸,手有点抖。他看着大小姐那张写满野心的脸,突然觉得,这桃源县的天,怕是要变成黄色的了。
……
城外流民营。
这里是被牛首山筛选下来的人。
牛首山只收能干活的,哪怕是老人孩子,只要手脚利索也能混口饭吃。但这里的人,是被彻底遗弃的渣滓。
烂疮流脓的乞丐蜷缩在草席里,苍蝇在伤口上产卵。断了腿的汉子目光呆滞地盯着天空,等着最后一口气咽下去。
这里没有希望,只有腐烂的味道。
李胜带着几个家丁,用帕子捂着口鼻走进来。他看着这地狱般的景象,心里对大小姐的敬畏又深了一层。只有大小姐那种狠人,才能想到利用这些半只脚踏进鬼门关的人。
“都听着!”
家丁敲响了铜锣。
草席上那些原本等死的“尸体”动了动。一双双浑浊的眼睛看过来。
“许家招工!”李胜不想在这地方多待,语速极快,“只要是活气儿的,不管你是瘸了还是瞎了,只要能拿得动勺子,都要!”
没人动。
这种话听着像是个笑话。谁会要他们这种废物?
“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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