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站在门口,三十来岁,瘦,黑,眼睛小。他看着陈锋,脸色变了。
他说:“你……你是谁?”
陈锋说:“阿贵?”
那人说:“不是。”
陈锋说:“你认识方志诚?”
那人脸色更白了。
陈锋说:“市场那场火,是你放的。”
那人转身要跑。老郑一把抓住他,按在墙上。
阿贵说:“不是我!不是我!”
陈锋说:“谁?”
阿贵说:“是方志诚让我干的!他给了五万块!我只是拿钱办事!”
陈锋说:“证据呢?”
阿贵说:“有!有转账记录!”
陈锋说:“给我。”
阿贵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出转账记录。陈锋看了一眼,记下那个账号。
他说:“还有呢?”
阿贵说:“没……没了。”
陈锋说:“跟我回去。”
阿贵说:“回去?回哪儿?”
陈锋说:“上海。公安局。”
阿贵腿软了。他说:“大哥,我错了!我不该拿那个钱!你放了我吧!”
陈锋没说话,往外走。老郑押着阿贵,跟在后面。
下午四点,回到上海。陈锋直接去了公安局。他把阿贵和那个转账记录交给了警察。
警察说:“你是报案人?”
陈锋说:“是。”
警察说:“你认识他?”
陈锋说:“不认识。他放火烧了我的店。”
警察看了看阿贵,又看了看陈锋。他说:“我们会查的。”
陈锋说:“好。”
他出来,站在公安局门口。老郑在等着他。
老郑说:“行了?”
陈锋说:“行了。”
老郑说:“方志诚那边?”
陈锋说:“看警察的。”
老郑点点头。他说:“回去吧。”
两个人往回走。
回到市场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了。四十四盏灯,都亮着。
陈锋站在店门口,看着那些灯火。
翠芳从店里出来,站在他旁边。她手里端着一杯茶,递给他。
陈锋接过来,喝了一口。
翠芳说:“今天去哪儿了?”
陈锋说:“苏州。”
翠芳说:“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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