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五年一月二十日,子夜。
杭州城郊,运河滩。
今夜无月,浓云像一块浸透了墨汁的破布,死死捂住了天幕。寒风卷着河滩上的枯草,发出呜呜的怪响,刮在脸上如同刀割。四周荒草没膝,一片死寂,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乌鸦的啼叫,更添几分阴森。
废弃仓库孤零零地立在荒滩中央,像一头蹲伏在黑暗中的巨兽,张着黑洞洞的大口。
程东风伏在半截断墙后面,身体紧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冷风顺着领口往里钻,他却出了一身冷汗,后背湿漉漉的,黏在衣服上,极不舒服。
他下意识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贴身的防弹衣压得胸口发闷。那是用多层丝绸、羊毛毡和薄钢片缝制的土装备,沉甸甸的,此刻却成了他唯一的心理支柱。腰间左右两侧,两把德制十连发驳壳枪沉甸甸地坠着,枪柄被他手心的汗水浸得湿滑。左胸口内袋里,那颗日式手雷的保险销只拉开了一半,冰冷的金属棱角隔着布料硌着他的皮肤,提醒着他这是一场生死赌局。
装备很足,计划很周密。
可程东风心底那股本能的怯意,却像这夜里的寒气一样,怎么也驱不散。
他深吸一口气,试图压下胸腔里那颗狂跳的心脏。
说到底,他只是个从歙县出来的药厂老板,是个读书人。即便穿越而来,拥有了未来的见识,组织了队伍,囤积了军火,可他骨子里从未真正杀过人。没有见过血,没有闻过硝烟混着血腥味的恶臭,更没有感受过子弹贴着头皮飞过的死亡恐惧。
今晚跟着他出来的,是从歙县一路同行的整整十二人:
詹家四兄弟、程守达、程狗娃、程善财,再加鲍、汪、舒、程四族各一名亲信。个个都是心腹,人人身上都穿着他亲手督制的简易防弹背心。
原本的计划在脑子里演了几十遍,清晰得如同刻在石板上:
用“高官小妾偷布防图”的假消息,把苟全石和两个日谍引到这荒仓里。十二人利用地形形成合围,短促突击,一网打尽,不留痕迹,全身而退。
“东风哥,来了,五个。”
趴在最前面的程狗娃忽然压低声音,打了个手势。他像只灵巧的狸猫,缩回程东风身边,小鼻子轻轻一抽,带着股土腥味和汗味,“味儿不对,除了苟全石那个酸秀才,旁边两个步子落地太稳,是练家子,还有两个跟班,一共五个。”
程东风心脏猛地一提,攥紧了驳壳枪的枪柄,指节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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