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固。
这个名字,在廷尉署里身份并不高。
他既不是执掌一方的廷尉中丞,也不能算是重臣。
官阶不高,位置不显,工作就是埋首于那些堆积如山的案卷之中,处理着一桩又一桩不大不小的案子。
今日能够参加朝会,还是因为廷尉中丞缺席一人,廷尉署派他来顶班。
可若是问起廷尉署里那些老吏,问起那些在底层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人,他们都会在听到这个名字时,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那里面,可是同流合污的默契。
深交他的人,都知道崔固这个人,跟他们是一路货色。
都是收好处办事的主。
这话说得直白,说得露骨,可却是实话。
崔固从不掩饰自己对好处的喜爱。
有人送礼,他收;有人递话,他接;有人托关系,他办。
只要好处到位,只要面子够大,只要来头够硬,他总能想出法子,把那案子办得漂漂亮亮。
而崔固处理最多的,就是两类人之间的案子。
一类,叫“官后”。
所谓官后,就是跟大人沾亲带故的人。
可能是某位大夫的侄子,可能是某位殿执的外甥,可能是某位老臣的远房亲戚,也可能只是某位权贵门下奴仆的朋友。
这些人,本身没什么权势,可他们的背后,站着人。
站着那些崔固得罪不起的人。
另一类,叫“草民”。
所谓草民,就是什么关系也没有的人。
他们可能是城外的农户,可能是城里的匠人,可能是摆摊的小贩,可能是赶车的脚夫。
他们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没有能在崔固面前说得上话的亲戚朋友。
他们只有——自己,和那一点点微薄的公道心。
一直以来,崔固都保持着官后百分百胜率的作风。
没有一个草民,能从他手中翻案。
一个都没有。
这话说出来,像是吹牛,可廷尉署的人都知道,这是真的。
经他手的案子,少说也有几千桩。
那些草民与官后有冲突的案子,桩桩件件,都是官后胜,草民败。
有时候是证据确凿,草民理亏。
有时候是各执一词,各打五十大板,可那五十大板落在草民身上,格外重些。
有时候是明摆着草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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