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成立了广告公司。
邓洁说陈小旭是个大忙人,倒是不假,她的广告公司如今在业内也算是明星企业了,特别是为海尔策划的广告,去年还拿了大奖。
妥妥的成功人士。
“你来得正好,我们正说到你那个电热杯呢,邓洁,你还留着吗?”
胡泽红问道。
“早就不知道丢在哪了!”
邓洁的电热杯,当年可是为红楼剧组的小伙们立下过汗马功劳。
那个时候剧组的伙食有多差,连李天明这个外人都一清二楚。
每年不是白菜,就是南瓜,偶尔炒个土豆丝,都算是改善伙食了。
最难的是,当时她们这些女孩儿就没几个会做饭的,想要吃点儿好的,只能凑钱去饭店。
可总去饭店,口袋里又没那么多钱。
小五倒是有钱,可大家也不好意思总让她请客。
于是,邓洁的电热杯就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常做个茄子煲,红烧肉什么的,给大家伙解馋。
“我还想再吃一回,你用电热杯做的茄子煲呢!”
现在大家虽然算不上功成名就,但生活过得都还不错,再也不用为口吃的犯难了。
胡泽红说想吃,也不过是想要再尝尝当年的味道。
“那时候,咱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东方文英的话,让大家的思绪又飘回到了在圆明园招待所的日子。
“我到现在看见白菜都还犯恶心呢,连闻都闻不了!”
“我也是,咱们这些人,也就小旭不挑嘴,食堂做什么,她都吃得特别香!”
听到金丽丽这么说,大家都笑了起来。
李天明也觉得有趣,坐在一旁听着这帮人忆往昔。
“你们还记得嘛,剧组有时候改善伙食,做那种特别肥的炖肉,别人谁都不吃,就小旭和小雪,甭管多肥的肉,吃得满嘴流油。”
小五闻言忙道:“我可比不上小旭,数她能吃,我……最多也就吃两块儿!”
“你那是肚子里油水多!”
胡泽红说着,看向了一旁的李天明。
“我那个时候,就盼着大哥来剧组,每次来,都能改善一回!”
当初,李天明时不时的就带着一后备箱好吃的去剧组,看望小五,他带的东西,也成了众人的重要补给品。
“那时候大哥过来,带的那个大猪蹄子,我现在想起来都馋得慌,大哥,你是在哪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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