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是他的骄傲。
他一路走来,杀过无数自称投拋大师的人,早已確信自己天下第一,无人能敌!
而且他还是精锐的士兵和鯊手,如果连別的方面都差距大,那不好意思,在投拋方面差距只会更大。正是因为拥有这样的自信,靶眼才愿意跟林克玩儿对鏢,甚至开始还放了点儿水。
毕竟,假如他从一开始就提速,林克的手臂撑不过三分钟。
他就是想多玩儿一会儿,然后把自己玩进去了。
看看现在的林克,瞬间觉得自己老了。对面那个混蛋哪怕占尽优势,依旧稳稳拿著突击步枪,站在合適的距离外。
他身上穿的西服明显是防割材质,脖子上衣领內包著薄钢板,里面穿著防弹衣————这一刻靶眼终於释怀,怪不得会输。自己是玩儿飞鏢的,人家是玩儿脑子的。
上下检查靶眼,確信他的底牌只剩嘴里的刀片后,林克直接扣动了扳机。
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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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不会像超级英雄那样,干掉反派前唧唧歪歪个没完,没那个比格。
噠噠噠,火光炸裂!
这不足20米的距离,靶眼只来得及將刀片吐向林克的眼睛,就缩身捲成一团,在泥水里翻滚著朝林克衝去。期间感觉腿部、肩膀和肋部都有沉重的撞击感,不知被射中多少子弹!
林剋扣著扳机一直追著扫射,直到靶眼滚到他眼前,脚尖的刀锋扫过林克刚刚站立的位置。可惜那里空空如也,林克明明站在那儿,可等刀尖碰到却变成了一团水花。
靶眼用尽最后的力气,翻过来,直挺挺的倒在污水中。
苍白的眼仁儿朝著天空,血液混进污水,再也没能站起来。
“电影里演的,果然都是假的。”七步之內枪又快又准,何况是突击步枪!
林克没兴趣在胜利前哗哗,更没兴趣对著尸体发表胜利宣言。刚刚那么剧烈的枪声,小巷里又死了两个人,万一被人过来看看也是麻烦事。
他打量下周围,尸体没必要清理,那些弹壳和纸牌碎片也无所谓。
犯罪这种事,其实是做的越多留下的痕跡越多,反而这样离开是最好的。他借著大雨传送离开,没人能找到他的踪跡。
但想走时又忽然停下脚步,懊恼的拍拍自己的额头。
“我是不是被什么东西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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