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中存在对三星物产股东的利益侵害,但诉讼打了一年多进展缓慢,缺少决定性的证据把“利益侵害”上升到“行贿操纵”的层面。
直到这一周。
艾略特法务部门的副总法律顾问克拉克在周二上午收到了一份来自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正式信函。
信函用的是标准的法律文书格式,附了一份声明和若干附件,附件包括几笔资金的流水记录、一份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两处海外房产的过户文件,以及一份简短的说明。
说明里没有用任何情绪化的语言,只是陈述了几个事实:第一毛织合并案投票前的某个时间段内,三星方面通过一家韩国贸易公司,向一个名为崔顺时的韩国公民名下转移了价值约六百万英镑的海外房产和约五十万欧元的马匹购买款项。
资金流向有完整的银行凭证,受益人变更有公证文件。
说明没有指出崔顺时是谁,没有指出这些转移跟国民年金公团的投票有什么关系,这些推论留给了艾略特自己去做。
一个好的信息投递不是把结论端上去,是把食材摆在桌上让对方自己烧。
克拉克在办公室里看了这份文件两遍。
他是艾略特三星案件团队的负责人,过去一年半里他一直在各种渠道搜集三星在合并案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证据,进展不大,三星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韩国本土的信息渠道又被三星的关系网严密覆盖,从外部很难突破。
他拿到的东西大多是公开信息的二次分析,法律层面的说服力有限。
但现在这份文件不一样。
这是实打实的资金流水和过户记录,不是分析不是推测不是匿名举报,是有银行盖章的原始凭证。
金额不算天文数字,但发生的时间节点刚好在合并投票之前,受益人是一个在公开记录里找不到跟三星有任何关系的韩国公民。
这个“找不到关系”恰恰是最可疑的地方,三星如果是正常的商业支出,为什么要绕到一家外部贸易公司?
为什么受益人是一个跟三星没有公开关联的人?
为什么时间点这么巧?
克拉克关上了办公室的门,在电脑上开了一份新的备忘录,标题写了两个词:三星、贿赂。
他把附件里的资金流水打印出来铺在桌上,用红笔在时间轴上画了几个圈。
如果有人想通过行贿来影响年金公团的投票,最合理的操作时间就是投票前一到两个月,太早了没有紧迫感对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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