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道目光下,卢璘提笔,饱蘸浓墨。
手腕悬空,身形笔挺。
宣纸铺开,笔锋直动。
沈春芳站在一旁,目光紧随笔锋,口中下意识地轻声念出。
“《与柳权别》。”
“昭宁三十年,送少爷柳权赴镇北城有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北疆五十州。”
前两句一出,沈夫子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忍不住击掌叫好。
“好!”
“好一个‘带吴钩,收五十州’!”
“开篇便有吞吐山河之气,将少年人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写得淋漓尽致!”
沈夫子激动的胡须都在颤抖。
这两句诗,简直是为即将奔赴沙场的权哥儿量身定做。
没有半分离愁别绪,只有金戈铁马的豪迈与一往无前的气概。
这等气魄,寻常读书人如何写得出来。
也不知道璘哥儿这脑袋怎么长的,难不成真去战场上走过一遭不成?
郑宁双手抱胸,但她的视线没有停留在诗句上,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字迹。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卢璘的字迹。
但每一次见到这种字体,郑宁都大有感触。
笔画之间,既有端正庄严,又有飘逸灵动。
尤其是这首《与柳权别》,更是写出了锋锐之气。
气韵超然,隐隐有自成一派的迹象。
大夏书法名家她尽皆知晓,可没有一家的路数,与眼前的字迹相符。
卢璘这手字,究竟是师从何人?
原本还愁眉苦脸的少爷,在听到这两句诗的瞬间,只觉得一股热血从脚底直冲头顶。
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双拳紧握。
此刻心中已没了半点离愁,和对前路的畏惧。
卢璘的笔并未停下,手腕继续平稳地移动。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落笔,收锋。
整首诗,一挥而就。
沈夫子看着最后两句,口中反复吟诵,脸上的赞叹之色更浓。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妙啊,当真是妙不可言!”
夫子长长地叹了口气,满是感慨地看向卢璘:
“璘哥儿,你这当真是素有急智。”
“如此短的时间内,竟能写出这等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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