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天,都没有收到回信,更加确定了凯恩的想法,这应该是已经不想跟自己沾任何关系了,说不定当时洛哈特看到自己的那封信的时候还会觉得这是某种脏东西,用历火烧了个乾净...
如果他能够使用厉火的话。
不过时间一直到了假期中旬,从哈利回到德思礼家的第三十一天,洛哈特突然回信了。
说是他已经问过了邓布利多,知道了哈利的情况,而且一直卡着点,直到今天,他终於等到了一个时机,一个换主角的时机。
没错,他打算给这本书再加个主角了,让这本书成为罕见的三主角,原因无他,当他那天回到家後好好审视了一下自己这几天记录的剧情,从开场到结尾的所有剧情,可以说只要写出来就会被编辑删掉。
不是太扯淡,指的是一个小巫师驾驶一个时速快飙到三百英里的飞天扫帚,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的抽象事,比如莫名其妙去打了一些触手这种完全没有逻辑的剧情。
就是太血腥,挖人家坟扣脑子,这是人能写出来的剧情?我看你脑子才是被人给挖出来了,不然这剧情是怎麽来的?赶紧给我滚回去重写,要不你自己重新编剧情,要不你给我滚回去继续用你那个神奇妙妙遗忘咒给我写同人去!!!
以上这些都是编辑的原话,所以洛哈特当然只能避其锋芒,但是凯恩的人设他都已经铺垫好了,突然就温柔起来,大半本书都得推倒重来,所以他想了一个妙招,在剧情里另外加一个常驻角色负责充当凯恩的外置到大脑,让其不要那麽的抽象。
而这个外置大脑最终也决定由哈利担任,自带热度,而且最重要的,这个剧情还自带最终大boss邓布利多!
主打的就是一个省事。
而且最重要的是,洛哈特为了把哈利拉过来,还特意许诺事成之後,一百金加隆。
虽然对於拿金加隆的目的只有换金块融金子的凯恩来说,真不多,但是对於罗恩来说,当他看到最後的那一段话的时候,整张信纸都变得闪闪发光了起来。
「嗯,怎麽样?咱们要不要把哈利卖掉?」凯恩把信递给了睡在隔壁的兄弟,罗恩手中。
「嗯,说实话,我不太想让你们去。」罗恩幽幽的说道:「因为那样的话我剩下的假期大概率会很无聊的。」
凯恩点了点头:「嗯哼,那我们就不卖哈利了,这个假期在这里陪你。」
说完之後他重新接过罗恩的信纸,随意的放到一旁的书桌上就不再提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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