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兴国五年五月十八,汴京。
鸿胪寺驿馆内外,戒备森严。辽国使团一行五十余人昨日抵京,下榻于此。正使耶律斜轸,年约四旬,辽国北院枢密副使,以沉稳多谋著称;副使萧挞凛,三十出头,萧思温之侄,年轻气盛,眉宇间带着傲气与隐隐的焦躁。
垂拱殿内,太宗皇帝召宰执重臣商议。
“辽使此来,其意明确。”吴元载立于御前,“一为索还萧思温,二为试探我朝边防虚实,三为议定今岁边贸榷额。臣以为,萧思温可还,但需辽国应允三事。”
太宗道:“讲。”
“其一,辽国须严束边军,不得纵兵掠边,飞狐口之事不可再演。其二,辽主须明诏申饬室韦部,令其不得擅启边衅。其三,辽国须交出石保兴通敌案中,所有涉案辽方人员。”
吕端沉吟道:“吴副使所提,皆在理。然辽人骄横,恐难尽允。尤其交出涉案人员,涉及辽国内政,其必推诿。”
李昉接口:“臣以为,当分轻重。约束边军、申饬室韦,此二条可力争。交出涉案人员,可作为谈判筹码,若辽人不允,我可暂扣萧思温,迫其就范。”
太宗颔首:“边贸之事呢?”
吴元载呈上一份文书:“此乃臣与三司、户部共拟之《边贸新规草案》。核心有六:一、指定雄州、易州、涿州三处为官市,他处交易皆属非法;二、严禁铁器、弩箭、火药原料、兵书等物流出;三、辽国马匹、皮毛、药材入宋,税率从优;四、双方商旅须持官方文书,登记货物;五、设立‘边贸监司’,宋辽各派官员共管;六、交易纠纷,由监司依《宋辽边贸条约》裁定。”
太宗细阅,良久道:“此规甚详,然辽人可愿受此约束?”
“辽国去岁雪灾,今春缺粮,亟需边贸补充。”吴元载分析,“且萧思温在我手,辽主必投鼠忌器。此乃推行新规良机。”
“既如此,明日便由李昉、吴元载主理谈判。”太宗定调,“原则:萧思温可还,但须换得实利。边贸新规,能成则成,不成亦要辽人承诺今岁不大举南犯。”
“臣领旨!”
当夜,吴元载密会王继恩。
“都知,辽使那边,可有动静?”
王继恩低声道:“萧挞凛私下求见咱家,愿出黄金千两,只求先见其叔一面。咱家未允,但套出些话——辽主对萧思温被擒极为震怒,然室韦部不稳,今春又缺粮,实无力大战。辽使此来,底线是换回萧思温,边贸可让步,但须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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