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赢了之后的第三天,林晚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不是寄到花店的,也不是寄到酒店的,是有人趁她在月季园浇水的时候,塞在她停在路边的车里的。车窗留了一条缝,信封就从那条缝里塞进来,夹在玻璃和密封条之间。她拉开车门的时候,信封掉在了地上,白色的,很普通,上面只有两个字:林晚。字迹是打印的,没有手写的痕迹,干干净净,像一封商务函件。
她捡起来,撕开封口。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一页折了三折的信纸。照片是偷拍的,角度很刁钻,像是从对面楼的窗户里拍下来的。照片上是月季园的全貌,红色的花海,白色的碑,还有一个人蹲在碑前。那个人是她自己。她蹲在母亲的碑前,手里拿着一枝红色的月季,正在放。她记得那天,是陈雨回国后的第三天,她带陈雨来看那些花。陈雨站在碑前哭了很久,她蹲在旁边,没有哭。她不能哭。她咬着嘴唇,把那点泪逼了回去。
信纸上的字也是打印的,和信封上的一样,工工整整,没有标点,没有错别字。
“林晚你在月季园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你每天几点来几点走蹲在碑前多久跟花说什么话跟陈秀英说什么话我都知道。你的手机号码你的住址你的车牌号你经常去的咖啡馆你常坐的位置你常点的咖啡我都知道。你妈那些花我很喜欢。但我不喜欢它们被别人抢走。顾城输了我不输。你等着。”
林晚握着那封信,手在发抖。不是怕,是冷。那种冷不是冬天的冷,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冷。她站在车旁边,风吹过来,把信纸吹得哗哗响。她看着那些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了三遍。每一遍,心都往下沉一点。
她不知道是谁写的。不是顾城,顾城的字不是这样的。顾城的字锋利,像刀刻的。这封信的字很平,很稳,像是在模仿印刷体,不想让人认出笔迹。但林晚认得那种语气。那种“我很喜欢”后面跟着“但我不喜欢它们被别人抢走”的语气,像一个孩子在看别人玩他的玩具。不是顾城。顾城不会用这种语气。顾城会说“那些花是我的”。这个人说“我喜欢它们”。不一样。
林晚把信折好,放进口袋里。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不知道对方想要什么,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不知道对方在哪儿。她只知道,有人在暗处看着她。看了很久。知道她几点来,几点走,喝什么咖啡,坐什么位置。知道她和陈秀英说什么话,知道她蹲在碑前多久,知道她手里拿着的那枝月季是红的。
她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回酒店。一路上,她一直看后视镜。后面没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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