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胖子往后摔了一跤,一屁股坐在地上,绸缎袍子沾满了泥。他看见月华蹲下来,用那根滴血的木棍在他面前的地上画了一条线。
“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月华说,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这条线以内,是我月华的地方。以后他的份子钱,收不到这里。他要是不服——”
月华把那根木棍轻轻插进赵胖子两腿之间的地面,入土三寸。
“让他自己来。”
赵胖子连滚带爬地跑了。
月华目送他消失在街角,然后慢慢站起来。他把那根木棍从土里拔出来,用赵胖子的袍子下摆擦干净血迹,藏进袖子里。
然后他回到墙根底下,重新蹲好,把碗摆正,闭上眼睛。
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他的手指在袖子里轻轻摩挲着那根木棍的尖端,一下,又一下。
这是他平静外表下唯一的破绽——他在想事情的时候,手总是闲不住。
他在想,赵胖子会带多少人回来。
三个?五个?十个?
不重要。
重要的是,从今天开始,青阳县的乞丐们不用再交份子钱了。他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一定会感激他。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月华不想再忍了。
不是因为五百文。五百文是小事。
而是因为赵胖子拨开他头发的那一刻,他在那个胖子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东西。
一种让他想起三年前的眼神。
三年前,月华十三岁。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
不是用木棍,是用一块碎瓷片。那天晚上,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闯进他的破棚子,拨开他的头发,看见了他的脸,然后露出了和赵胖子一模一样的眼神。
月华割断了他的喉咙。
血喷了他一脸。他蹲在那具尸体旁边,愣了很久,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在想一件事——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后来他把尸体拖到城外扔了。没有人发现,没有人追究。那个醉汉大概是个没有家人的光棍,死了就跟死了一条野狗一样,无声无息。
从那以后,月华就学会了“忍”。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这张脸被太多人看到,麻烦会接踵而至。他不是杀不了那些人,而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但今天,他不想忍了。
不是因为赵胖子比那个醉汉更可恶,而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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