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时三刻。北京东城,金鱼胡同,李广私宅。
地下密室。
这里烧着极其昂贵的无烟银炭,温暖如春,空气中弥漫着让人有些昏沉的龙涎香。四壁贴着厚厚的软木,既为了保暖,也为了隔音。
当朝红人、司礼监掌印太监李广,此时并没有穿着官服,而是裹着一件绣满寿字的锦缎便袍,手里捏着两颗已经被盘得包浆发紫的文玩核桃,正坐在正厅那张虎皮太师椅上。
但他坐立不安。手里的核桃被他捏得咔咔作响,显示出主人的内心正处于极度的焦虑之中。
在他面前的那张花梨木桌上,摆着那个裹着黑布的琉璃罐子。陈越就坐在对面,手里端着一只极品成化斗彩鸡缸杯,慢慢地品着茶,神情悠闲得像是在自家后花园。
“陈越,你给杂家把这东西拿走!”
李广终于忍不住了,尖细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颤音,“你深更半夜跑来,就是为了拿这块烂肉来恶心杂家?王岳那个蠢货回来说了,说这是郑千骁?哼,杂家看着他长大的,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这一块肉,你就敢说是他?”
陈越放下茶杯,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站起身,慢慢走到那个罐子前,把手按在黑布上。
“公公,有些东西,不看不知道。看了……才会怕。您确定要我就这么打开?我先说好,这玩意儿哪怕是看一眼,晚上都会做噩梦的。”
“少废话!打开!杂家什么死人没见过?”李广虽然嘴硬,身体却诚实地往椅背上缩了缩。
陈越猛地揭开黑布。
灯光下,那个在烈酒里微微蠕动的、连着黄金面具碎片的肉块,清晰地呈现在李广面前。那种超自然的生命力,那种令人作呕的肉质,让李广的瞳孔瞬间缩成了针尖大小。
“呕……”李广干呕了一声,脸色惨白,“这……这是……”
“这就是‘不死蛊’。也是海鬼给郑千骁的‘长生药’。”陈越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专业的冷酷,“郑千骁为了这种药,剥了自己的皮,把自己炼成了那种刀枪不入、不惧水火的怪物。可惜,他不知道,这药是需要代价的。”
陈越的手指隔着玻璃,指向那块肉。
“公公,您是内廷的老人。您应该最清楚,这世上谁最想长生?除了郑千骁这种武夫,是不是……那位坐在龙椅上的?”
这一句话,比那一罐子肉还要让李广害怕。
“陈越!你想说什么!你想害死杂家?!”李广猛地站起来,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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