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了。
夜里她解方。
父亲那张方子摊在桌上:右边是毒,左边是解,中间一道横线,断得干干净净。
毒有两种。一种是叫人死的,一种是叫人忘的。
前一种她解得了。后一种,她解不了。
不是因为难。是因为这东西不伤人——它不烧,不烂,不在血里留下一丝痕迹。它只是拿走一样东西,拿得很干净,像从一册书里抽走一页,抽走之后,书还是书,页数少一页,翻的人不细看,看不出来。
药能带走血里的东西。
带不走"想起来"这件事。
她想了半个月,想出一句话:
要还回去,得靠"对"。
这话没道理。
她把它写在自己那册医案边上,注了两个字:待验。
她写"待验",是因为她这辈子只信验过的东西。
可她心里知道,这一条验不了。
她拿自己试过三回。
第一回,把方子上左边那一列药全抓齐,煎了,喝下去。
苦。苦得舌根发木。
喝完她坐在灯下等。等到三更,什么都没变。她记得父亲的脸,也记得那幅画。
——也不对。她记得的是"她曾经记得"。这两件事不一样。缺口在那儿,摸得到,补不上。
第二回,她换了个法子:把画摊在面前,一边看一边喝。
她想,用"对"的东西撞一撞。
喝到第三口,她抬头看画,画上那两个人的脸还是虚的。
她放下碗。
第三回她不敢乱加药,只把分量改了。改完喝下去,夜里吐了。
她扶着门框吐完,回屋把三回都记下来,末尾写四个字:
此路不通。
写完,她坐在那儿,忽然想起八月里自己说过的一句话——解不在纸上,在画上。
那时候是猜的。
如今她信了三分。
剩下七分,她不知道往哪儿放。
画她每夜看一次。
第七册医案,第二十三页和第二十四页之间。取出来,摊平,看一会儿,再夹回去。
看了半个月,她看出一件事。
这半幅上有两种墨。
一种黑得发亮,一种黑得发灰。
同一年、同一批纸,墨不该有两种。
她把这一条也写下来,还是那两个字:待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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